各学院、各市县开大:
为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免修免考课程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开教〔2022〕3号),结合我省开放教育教学实际,现将本学期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平台操作截止时间:4月21日。
二、办理注意事项
1.免修免考的申请,必须在完成该课程注册与选课确认后才能进行。
2.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
3.学生信息有误,待学生信息更正完成方可办理免修免考。
4.分校向省校提交的材料: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登记表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省校不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
5.系统内经省校复审后未通过的免修免考数据,请务必及时删除,以免因无效数据影响后续毕业审核等工作。
福建开大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