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电大教[2004]43号)
各电大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职高专、高职单招学生军训工作,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2、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略)
二00四年六月七 日